市面上五彩斑斓的“美瞳”戴起来好看,但也有可能影响消费者眼部健康,昨日,国家食品药品监视治理总局再次发文提示消费者,在选购“美瞳”商品时留意相关产物标识,严防分歧格产物,同时食药监总局发布将再次加大对美瞳产物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食药监总局传递,自全国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动作以来,违法违规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行为得到有效停止,但近期仍有一些非法分子犯科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为切实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保障消费者用械安详,食药监总局将组织各地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分加强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同时,食药监总局再次提醒消费者,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直接接触角膜,是风险种别较高的第三类医疗器械。该产物在上市前需要通过安详性、有效性的评价,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后方可出产、销售和使用。出产此类产物的厂家需要取得医疗器械出产许可。经营此类产物的商家需要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消费者如需选购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应到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买,并确认所购产物已经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切勿贪图价格廉价从非正规商家或者网络商铺上购买未经注册的产物。佩戴彩色平光隐形眼镜该当真遵照产物说明书和专业人士的指导对镜片进行利用、佩戴、摘取、清洗、消毒和生存。未经注册产物的安详性、有效性没有保障,佩戴此类产物等闲引起眼部炎症、角膜病变等并发症。
食药监总局提示消费者,如发明无证经营或销售假冒伪劣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产物等行为,可及时向地址地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分举报。对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分将依法查处,对涉嫌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