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构造接群众举报后,将曾某就地抓获,现场查获便捷式B超判断仪一台、犯科所得5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为谋取犯科好处,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环境下,擅自利用便捷式B超判断仪犯科为他人举办胎儿性别判断,其行为已组成犯科行医罪。(完)
出生于1985年的曾某是长汀县河田镇人,2010年在某医学院读成人大学超声诊断学,2013年结业后,她购置了一部便捷式B超判断仪。随后,在未取得大夫执业资格的环境下,曾某操作便捷式B超判断仪,在长汀县营背街四周的旅店、腾飞家产区进口四周的旅店及孕妇家中等地,先后为10余名孕妇犯科判断胎儿性别,犯科赢利4000余元。
判断胎儿性别是国度明令克制的医疗行为,但青年女子曾某为了一己私利,置法令于掉臂,为他人犯科判断胎儿性别。福建省长汀县法院17日披露,该院以犯科行医罪,判处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惩罚金10000元。
孕妇张某来自长汀县河田镇,家里人得知她有身后,欣喜之余,表示出了但愿她能生个男孩的想法。张某通过伴侣先容接洽上曾某,本年7月16日,曾某让张某在一家旅店开了一间钟点房,为张某举办胎儿性别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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