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本年38岁的纪某拿婆婆的医疗本,伙同郭某、赵某(均另案处理惩罚)治理假单据报销医疗费。记者昨日获悉,纪某犯骗财骗罪被延庆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并被责令退赔报销款。
同年12月4日,这些假单子通过了延庆县农村相助医疗打点中心的审核,4万余元报销款打到了闫某账户。赵某取出后,给了纪某4000元后,其余的和郭某分了。
延庆法院审理后认为纪某伙同他人,回收伪造假单据报销的手段骗取民众财物,已组成骗财骗罪。但因纪某在该配合犯法中浸染较小,是从犯,且其有自首情节,故从轻判其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罚款2000元。
案发后,纪某退了4000余元,赵某退了1.6万元,另有2万余元没退。
2013年9月,赵某找到纪某,对她说若拿农村参保人的医疗本到北京买药,可给4000元,纪某便把婆婆闫某的医疗本等质料给了赵某,赵某又将闫某的质料给了郭某,郭某遂找人伪造了一医院的住院收费单、病历及医疗费清单。
(行业新闻)
行业资讯
中医看点
健康精选
生活保健
健康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