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宝宝,妈妈不再带你打疫苗》的帖子,在网络上迅速引发家长们的同感。有家长甚至提出,发动“拒打潮”。
无疑,连串疫苗安全事件已引发信任危机。如果得不到及时化解,负面效应可能进一步增强,但是拒绝疫苗又将直接危及公共卫生防疫这道屏障。因此,必须提升公众对疫苗的认知度和知情权。
这么高频率的疫苗安全事件爆发,显示我们反思的时候已经到了。就像反思医改走市场化道路的成败那样,对我国防疫系统体制改革的反思也应该借这个机会启动。
从根源上来说,过度提倡市场化不适合防疫工作的实施。预防疾病工作与经济利益挂钩不妥。世界卫生组织对于预防医学的工作原则有明确条文:‘不能从预防中获利。’而现实是,在我国,本来应该作为公益机构的防疫系统,却因为体制给予的便利,而逐步发展成为一个收费疫苗的营销网络。
根调查,2005年,我国防疫机构开展有偿服务收入的比例为54.6%,真正实现剥离三产、门诊等非公共产品服务的防疫机构,该年只有18%。近年来,有偿服务的开展逐步规范,但没有根本性改变。
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对于大部分防疫机构的收入,基本上都是处于让其‘自生自灭’的状态。这样不但不利于发挥防疫系统的公益性,更加强了其追逐市场利润的商业性。
疫苗的工作机能是,先让人体得病,再诱导人体产生抗体,因此其别名是“模拟坏蛋”。既然是“坏蛋”,在防治的同时,也可能令个别人体致病。
正因此,疫苗本身就是不安全的。科学上所谓的“安全”实质上是经济净效益——好处大过坏处,另一层含义则是,疫苗的风险在可以承受范围内。
经验表明,大多数看似是疫苗引致的‘不良事件’实际上不是由疫苗引起的,而是偶合的,也就是同时发生但并无关联。有时,则与可预防的错误有关,比如疫苗的存储、操作或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