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消费者和媒体的质疑,珠海质监局副局长张思源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珠海质监局早在2012年8月22日对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十二篮左旋肉碱片”进行立案调查,但仍有市民在2012年11月后购买到相关产品。对此,珠海质监局表示,涉案产品的召回方式分为企业主动召回和行政责令召回。该公司在立案调查后是主动提出整改并召回部分涉案产品,但已流向销售终端的产品召回需要一定的时间。对于召回产品是否有相关时间约束,目前并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立案调查后,珠海质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于2013年3月21日依法对该公司做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张思源明确表示该批产品违反的是“存在超出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载明的食品品种明细范围生产左旋肉碱片等产品的行为”,但并无产品对人的身体造成危害的证据。张思源说:“该批产品申报的类别是属于食品并非保健品,而其产品包装标识中并没有任何宣传功效的内容。我们也没有收到权威机构关于该产品对身体造成危害的报告。”
消费者认为,他们所购买的如左旋肉碱、葛根提取物片等产品,早在2011年,就已经开始生产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销售了,涉案数额巨大;同时,在主管部门立案后,该公司仅召回了“部分”涉案产品,更为严重的是,就在2013年3月21在珠海市质监局查处、召回违法产品并结案后,消费者在全国各地都还能购买到本该已经被召回的产品。另外,更让消费者丛先生无法理解的是,珠海市质监局称,2013年3月25日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书面告知我局同意调解,但直至记者发稿前,该公司也并未主动同消费者联系并进行积极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