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浙江金华市一公司将数万升过期或即将过期的进口食用油进行重新灌装或更改生产日期,被查处。
据悉,该公司于2010年、2011年、2012年分别购入7.5余万升、7.5余万升、7余万升食用油。由于经营不善,积存了大量过期或者即将过期的食用油,且在进口食用油运输过程中,有部分油品的包装损坏。
为销售上述食用油,在无食品生产许可资质的情况下,长期从事重新灌装食用油及擦涂、更改食用油的生产日期等活动。
经进一步查明,该案涉案总金额达160余万元,其中已经销售的食用油2.52万升、食用油礼盒70个、菜籽油20箱,分别销售至宁波、金华、大连三地,被扣押的待销售涉案菜籽油40114升、大豆油5712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