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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昨日下午2点52分,自贡一网友“ellen0714”以《这种啤酒,
昨日,华西城市读本以《瓶口裂缝致变质 啤酒浑如泥巴水》为题报道了自贡市民范先生买到一瓶有“豆大沉淀物”的雪花啤酒一事。
无独有偶,昨日下午2点52分,自贡一网友“ellen0714”以《这种啤酒,你还敢喝吗?》为题,在自贡本地论坛发帖,讲述了自己曾买的一瓶雪花啤酒瓶中藏有“雪花”的经历。
网友发帖
啤酒里有不明物体
昨日下午2点52分,网友“ellen0714”在帖子中称,“今天中午家里边请客,买了十瓶雪花的啤酒,开了一瓶做菜,结果发现啤酒里有不明物体。去找销售商,销售商说不关他们的事,他们跟雪花公司的说,雪花的说赔我们5件啤酒……”
网帖中,该网友还“晒”出了4张雪花啤酒的照片,从照片中可以看到瓶底有不明固体物存在。跟帖中,网友“三水”称:“见惯了,今天中午,我看见我隔壁桌的也是这种情况,老板还打了折的!”
另一位网友“wjb5802412”则有些调侃地回帖称,“加量不加价”。网友“白杨座”跟帖说,“都说是雪花啤酒,瓶底有点‘雪花’正常噻。”
记者求证
市民发来“问题啤酒”照片
昨日下午5点50分左右,记者经多方打听联系上了这位发帖的网友“ellen0714”——家住自贡川南农贸市场附近的钟女士,并对她进行了采访。
“我姨父喝了一口,他说像喝的石灰水,一口就吐了出来。”据钟女士介绍,为宴请亲友,她在昨日上午11点左右到家旁边的一家商店买了10瓶雪花啤酒,“我拿其中一瓶啤酒倒了一点到锅里当作炒菜的调料,但把瓶子里剩下的拿到桌上去的时候,我姨父就喝出了问题。”
“我姨父一说,我们才拿起瓶子看,瓶底果然有那种固体的东西,不过,10瓶里面只有这1瓶有。而且这瓶啤酒的颜色明显比其他9瓶的颜色更深,是浑浊的,不透明的。”钟女士说,他们又仔细观察了啤酒瓶上的标签,“生产日期写的今年4月29日,至今还没过期。”
随后,钟女士通过网络向记者发送了多张她拍摄的“问题啤酒”照片。从钟女士提供的照片中,记者看到上面啤酒编码中标示啤酒产地的最后一位字母为“Z”,即该雪花啤酒生产商为位于自贡大山铺的华润雪花啤酒(自贡)有限责任公司。
市民投诉
消费者获赔200元
据钟女士介绍,她拿着已经开瓶的啤酒,找到了卖酒的店老板——那位啤酒经销商,“那个经销商透露说:‘啤酒瓶子很多都是回收的,不是重装啤酒的时候没洗干净,就是剩了部分以前的啤酒在里面,或是盖子没盖紧(才造成了这种情况的发生)’。”
钟女士说,那位卖酒的经销商向她转达了雪花公司的意思,“那个经销商说雪花公司给了我两种选择,一是换5件啤酒给我们,再不然就是让我们先垫钱去医院检查,保存好发票,检查结果出来了他们再根据发票报销给我们。”钟女士表示:“不敢再相信了,于是我拒绝了让他们换酒。”
“后来我们一起去工商所反映情况,经销商当着我还有副所长的面拨通了电话。那位副所长接过电话与雪花公司的人谈话并按开了免提,但当那位副所长提出让对方过来当面解决时,对方直接挂断了电话。过了一会儿再打过去的时候,对方已经不接电话了。”
钟女士说,因他们家与这位经销商是10多年的朋友,“姨父喝了一口就直接吐了,他目前没有出现什么不适症状。为了1瓶酒(而闹翻)不太好,所以我们就没继续提要求,就想算了。但后来那个经销商还是把这10瓶啤酒折换成现金,赔了我200元钱。”
采访中,记者多次表示希望钟女士能提供那位卖酒经销商的联系方式,但钟女士均以对方是他们家多年的朋友为由拒绝了。
厂家回应
不排除有人恶意造假
昨日下午5点28分,记者拨通华润雪花啤酒(自贡)有限责任公司制造部负责人汪忠明电话,询问其是否收到相关消费者的投诉时,他表示:“今天没有收到投诉。”
昨晚8点左右,记者再次与汪忠明联系时,他表示:“也不排除个别人(消费者)在某种情况下故意造假来达到某种目的。另外一个,也可能是(有人)在整我们。”
随后记者与前日的采访对象——消费者余先生联系。余先生回忆说,他电话里留有华润雪花啤酒(自贡)有限责任公司郭姓负责人的电话。”
昨晚8点30分,记者拨通了余先生提供的尾号为5993的手机号电话,手机彩铃正播放着华润雪花的宣传广告,然而接起电话却是一位女性的声音,对方称自己并不是郭总,“你打错了”,随后挂断了电话。
记者再次致电余先生核实他提供的电话号码是否有误,“没有错,就是那个号码。”余先生说。晚上8点47分,当记者再次拨打该电话时,接电话的同样是一位女性,“你打错了。”然而当记者询问为何手机彩铃为华润雪花广告时,对方称,她也不知道,“我曾经给雪花做过促销……”随后她便匆匆结束了通话。
律师说法
遇到类似情况尽早送检
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平表示,消费者在遇到类似情形时,首先要保存好物证(包括发票等),啤酒最好不开盖或已开盖的则马上封存,“然后找相关(质监)部门进行鉴定,越快越好。”
张平表示,消费者可以通过多种渠道维权,“如可以先让消协介入调解,调解无果可向质监等相关部门举报。最后,消费者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
“根据不同情况,适用不同的法规。在商品质量不合格的前提下,如果销售者是明知不合格而销售,那便适用《食品安全法》,要对消费者一赔十;如果销售者并不知道商品不合格,那就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双倍赔偿。这里的销售者是否明知,是可以进行推定的。例如这种啤酒瓶,是可以一眼就看到的,就属于明知。”张平说,在维权过程中,消费者有选择权,也就是说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找经销商或者是生产方来索赔,以方便消费者维权和索赔为准。
对话工商
确有投诉啤酒一事
具体情况不便透露
昨晚7点左右,记者联系上了接受钟女士投诉的自贡汇东板仓工商所,一范姓负责人接受了华西城市读本记者的采访。
华西城市读本:今天有读者钟女士反映说买到的啤酒内出现固体沉淀,并到工商所投诉,是不是有这件事?
自贡板仓工商所相关负责人:事情是有的,是我们副所长接待那位消费者的投诉。
华西城市读本:那他们拿来的啤酒是否有问题?
自贡板仓工商所相关负责人:下午的时候我在写材料,是副所长接待的投诉。
华西城市读本:能否提供一个副所长的联系方式?
自贡板仓工商所相关负责人:我只有他的短号。你明天通过市工商局再过来嘛。我这边要收到上面通知才能接受采访。
最新进展
质监介入调查今日公布结果
据自贡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了解到媒体披露雪花啤酒的相关情况后,该市质监部门高度重视。昨日下午,由自贡市质监局食品监管的分管局长带队,质监局食品科科长以及大安区质监局的相关人员一道,前往企业现场(华润雪花啤酒(自贡)有限责任公司),就媒体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该局负责人表示,将于今日(9日)将检查结果告知媒体,并欢迎媒体继续对啤酒厂的产品质量进行跟踪、监督。
记者从自贡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该市涉及餐饮类行业的投诉中,有很多都和啤酒质量问题相关,每年几乎都有10多起,其中包括雪花等品牌的啤酒。
喝啤酒别过量
小心伤肝伤肠胃
天气逐渐炎热,喝上一杯冰镇啤酒,再舒服不过,但因此而患上“啤酒病”的人也不在少数。自贡华西友好医院医生荣滨告诉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啤酒中含有的二氧化碳,能带走体内的热量,因此会让人觉得格外清凉舒爽。但它毕竟是种酒精饮品,不能毫无节制地饮用。过量饮用还可带来五种“啤酒病”,如伤脾胃伤肝脏等,尤其是如果喝啤酒配咸鱼腊肉等熏腊腌制食品,还容易损伤口腔与食道黏膜。
怎么喝啤酒才是健康的呢?喝多少才算适量?荣滨告诉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市民喝啤酒每次饮用量最好不超过300毫升(约一个易拉罐的量),一天不超过500毫升(约一瓶的量)。不宜与腌熏食品共餐,宜食果蔬等清淡菜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