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海村委会将‘郑国用2006第1090号’等八块国有划拨金星啤酒企业用地使用权以2010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经审计评估机构审计评估的价值溢价转让给金星啤酒公司。”
“金星啤酒厂的净资产2.233553亿元(人民币,下同),并以此价格转让给金星啤酒公司;八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2.145863亿元,以2.821亿元的价格溢价转让给金星啤酒公司。”
“以上共计5.055亿元,其受益人为陇海村1011名村民,每人受益50万元。”合同规定了2011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金星啤酒公司分四次向陇海村委会支付转让金,陇海村委会则按人头向村民发放。
据陇海村村民介绍,该村村委会已累计发放给每位村民37万元,还剩最后一笔13万元未偿付。
《合同》还显示:“鉴于乙方(金星啤酒,下同)多年来已实际经营该标的企业(指金星啤酒厂),因此转让标的不存在实物产权交割问题。河南金星啤酒厂的投资方工商注册登记由甲方陇海村变更为乙方后即视为转让标的已经全部交割完毕”。
金星啤酒厂创建于1983年,最初是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陇海村的一家村办集体企业。经过30年的发展,已成长为拥有16家子公司、布局国内10个省市、年生产能力达300万吨以上的啤酒企业,在业界位居全国第四。
但金星啤酒的产权关系多年来一直无法理顺。金星啤酒实际控制人张铁山于1985年承包经营该厂,将其一手“带大”。但由于改制滞后,一直未能如愿引入战略投资者和巨资的金星啤酒,在国外啤酒巨头竞相进入、资本力量主导的行业并购此起彼伏、市场格局急剧变化的大背景下,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