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国企”可能带来的隐形效益,让西凤酒无视“关联交易”的指责,在距离被媒体曝光十大自然人股东中存在国企中层、涉嫌关联交易后仅半个月,昨日又再度高调联姻国企河南盐业局,使其成为新上市产品古酒的河南总代理。业内直言,虽然西凤酒频繁傍地方国企,是看中其干预市场的能力以及既有的销售渠道,但从目前主推的低端白酒——古酒来看,市场化的营销策略可能要远远优于借助垄断渠道。
“我们毕竟没做过全国市场,经销商、消费者从香型和品牌上来说是知道西凤的,但要他们接受西凤还需要一个过程。”据西凤古酒上市领导小组副组长苏东峰介绍,选择与地方国企结盟,很大程度上是看中其销售渠道。“西凤原来是做本地市场的,对于进军全国市场西凤酒缺乏经验,加之受区域品牌以及一些全国性品牌的影响,西凤未来在渠道建设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据公开资料显示,成立于1994年的河南盐业局前身是河南省盐业总公司,是河南省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盐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及物流配送。本次西凤借助其渠道力推的产品为新上市的中低端产品古酒,市场零售价不超过200元。
在白酒营销专家杨承平看来,国企河南盐业局在盐业的发展向来采用强制和压制手段,控制市场。然而,这种方法并不适用白酒尤其是中低端白酒产品的销售,从此前中国烟草和中国邮政等涉足白酒业务中可见一斑。”先是红西凤,后是凤香经典,现在又大力推送西凤古酒,没有一个长时间的主打品牌产品是西凤的硬伤。另外,由于责任心的欠缺,包括此次和河南盐业局在内的多次与国企合作短期内将会损害西凤酒的品牌形象。“
值得一提的是,这已经不是西凤酒首次与地方国企合作。此前有媒体报道称,西凤酒的27位股东中,有10位自然人股东,除了王政委、董小军、郝海录、丁济民和黄建柱均为西凤酒的品牌买断商外,自然人股东之一的闫军作为陕西文投子公司高管的同时,亦为西凤酒股份公司前十大自然人股东,同时控股陕西开坛酒业有限公司,还兼任陕西红西凤销售有限公司董事,并且几家公司之间都有业务往来。而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09年印发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个人不得从事盈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由此,西凤酒陷入了国企中层牵出的关联交易的舆论漩涡中;不仅如此,业内还进一步曝出其通过内部层层转销、提前开具发票等方式弄虚作假,相关人员更通过某种途径拿到了各类补贴和奖励,变相损害企业,向个人输送利益,一度造成西凤酒千疮百孔,亏损达4.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