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比律师事务所律师金豪表示,目前,我国确实还没有出台专门针对超市自有品牌产品质量监管的法律法规。但即使是超市自有品牌,所生产的也无非是市场上已有的、常见的产品,比如纸巾、纸杯、食品、日化用品等。对于这些产品的生产规范和产品质量,我国都已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即使没有国家标准,也有行业标准等通用的规则,超市自有品牌产品也理所应当地要遵守这些规则。即使是在相关标准缺失的情况下企业自主制定相关标准,也不应该低于普遍的产品质量标准。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法律法规的缺失,而在于对已有标准和法规的执行不到位。
在频频曝出质量问题的同时,一些超市卖场却仍然对创立自有品牌钟爱有加。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的调查数据显示,去年,在65家大型超市中有39家销售自有品牌产品。大润发等超市还有加大自有品牌产品销售占比的计划。业内人士透露,超市来自供应商的商品毛利率在5%左右,而自有品牌商品的平均毛利率能达到15%。丰厚的毛利是吸引大型零售企业、超市卖场创立自有品牌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