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九阳股份有限公司发现爱丽网以团购形式销售了“九阳D?J13B?-D?08D升级款产品”,商品上标注的生产者为九阳公司,且使用了与九阳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九阳公司认为,爱丽国际公司在其网站上销售与九阳商标相同的假冒商品,使消费者误认为其销售的商品来源于九阳公司,或者误以为与九阳公司存在特定关系,侵犯了该公司对注册商标享有的专用权。九阳公司诉至北京朝阳法院,请求判令爱丽国际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在《中国知识产权报》、《法制晚报》或爱丽网相关网页上登载声明,以消除影响;同时索赔经济损失40万元、公证费3300元。
网购平台上卖假货谁有责
爱丽国际公司辩称,我公司只是提供了网络销售平台,涉案商品系临沂市兰山区君鼎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鼎公司)采购并直接向购买者发货。2012年8月份,我公司已经停止涉案商品的团购活动。在组织团购活动前,我公司审查了君鼎公司提供的九阳产品代理授权书、营业执照及保证书,已经尽到了网络经营者的注意义务,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另外,作为团购网站的经营者,我公司只是获得产品销售的差价,九阳公司主张的赔偿数额明显过高。综上,不同意九阳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九阳公司是九阳商标的注册人,该商标的核定使用商品为农业机械、豆浆机、食品加工机(电动)、食品料理机等。2009年,九阳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