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售毒豆芽300斤 黑心作坊主被起诉
“以前生产的title="食品伙伴网资讯"豆芽比较短、偏黄,而且根比较多,现在的豆芽又白又长而且没根,因为在泡豆芽的水里加入药水”被告人黄某供认道,9月1日,南靖县检察院依法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title="食品伙伴网资讯"食品罪对其提起公诉。
现年56岁的黄某在南靖县县城从事豆芽生产销售生意已十几年,之前均采用传统工艺制造,生产周期长、生产出来的豆芽根须多、牙身细,卖相较差。2009年6月份一次偶然的机会,黄某在漳州购买原材料绿豆时,销售人员向其介绍如果在生产过程使用ab水(6-苄基腺嘌呤)及杀菌药水,豆芽不仅生长快而且卖相好。于是黄某便按该销售人员的方法生产豆芽,试用之后豆芽果然生长迅速且又大又白,受到众多消费者青睐,日均销售达300斤,因销量不断攀升,为节约成本,2011年6、7月份,黄某更是跳过中介直接让生产厂家提供ab水。2013年9月24日,公安机关在打击有毒有害食品专项行动中在黄某家中当场查获ab水34瓶,成品及半成品豆芽近3000斤,至案发时,黄某共生产销售有毒有害豆芽18万余斤,非法获利18万余元。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卫生部相关规定,6-苄基腺嘌呤不得作为食用加工助剂生产经营和使用,属有毒有害物质,长期食用将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甚至诱发癌症导致死亡。
办案检察官提醒,正常生产的豆芽有根须,且根须处细尖,颜色略泛黄,掐开时水分较多、气味清爽,而非法加工的豆芽大多白净无根、水分较少且含有些许异味,希望广大消费者能增强辨别能力,远离有毒有害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