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放假,三五良知相聚觥筹交织当然快意,但不行忽视酒的质量。克日,广州市消委会发布早前在广州市场上销售的酒类商品质量较量试验功效,本次较量试验共购置了75批次酒类商品样品,个中白酒34批次,葡萄酒(红酒)33批次,黄酒8批次。经检测,所检项目完全切合尺度要求的有70批次样品,整体达标率为93.3%。个中4批次葡萄酒标签和总糖不达标,1批次白酒总酯不达标,不达标白酒为绍兴太和酒业有限公司出产的“高粱烧”。
广州市消委会称,标签标识是消费者相识商品内涵质量和选择商品的指引,固然不直接影响产物的内涵质量,但漏标或误标,在必然水平上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本次标签检讨的依据是强制性国度尺度GB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以及相关产物质量尺度中对标签标示的技能要求。功效显示有3批次样品标签标示不切合尺度要求,主要表示在三方面:一是样品添加了防腐剂(山梨酸)标签未标注,但被检出有;二是净含量字符的最小高度不切合尺度要求;三是未标示净含量。
消委会阐明,本次较量试验有3批次样品理化指标达不到相关尺度要求,不达标的项目为白酒中的总酯和葡萄酒中的总糖。
消委会称,收到该会寄递的检讨陈诉后,绍兴太和酒业有限公司对检讨功效提出异议并提出复检申请,但至有效的反馈日期截至,该公司都未派员与本会商谈复检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