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快的都市生活节凑,像给职场人上了发条,似乎一刻不停的在工作。调查表明,有64%的人表示经常加班,每天加班超过2小时的更多达78%。加班似乎成了工作常态。在连续的工作压力下,“亚健康”、“过劳死”更成了人们熟悉的字眼。很多人都不禁抱怨,现在的“糟糕”生活都是加班惹得祸。
2006年,智联招聘网曾对7000多人进行调查,结果显示,有64%的人“经常加班”,27%的人“偶尔加班”。其中,超过2小时的多达78%。搜狐网进行的一项关于“加班”的调查也显示,76.97%的人属于被动加班,即工作完不成只能加班,还有23.03%的人是主动加班,即领导没有明确的加班要求时自愿加班。 “别人上班是朝九晚五,我们却是朝九晚‘无’。”其实,加班并不是员工的“专利”。对很多国家机关和企业管理者来说,加班更是家常便饭。
不管企业高管,还是普通员工,相信他们内心深处都不赞同加班,但加班仍成了一些人生活的“必需品”。为了事业发展以及面对残酷的竞争,很多人不得不加班,那么,在加班大军中,到底都有哪些加班人群呢?
主动加班型。某外资公司业务副总裁刘先生指出,职场如战场,面对竞争和机遇,每个人都希望有出色的表现,为了能尽早在行业内站稳脚跟,不少人甘于超负荷工作。
从众加班型。在某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陈先生表示,别人都没走,我怎么好意思走?在我们公司,加班就像一种企业文化,不仅员工要加班,老板也要跟着大家加班。在这样的氛围下,大家自然而然地将下班时间不断延后。
工作倦怠或能力较差型 中粮集团企业文化部总监李明华认为,有些人加班并非工作积极性高,而是因为工作效率低,做事拖泥带水。还有些人工作能力不强,或不会合理安排时间,只好留下来加班。
隐性加班型。在办公室做文员的张小姐认为,“我不反对加班,但前提是必须保障我的权益,该给加班费、该补休的,都要严格按照《劳动法》执行。很多时候,领导都是在快下班时,扔过来一堆文件、报表,还要求第二天上午必须交,你说不加班行吗?只能咬着牙应承下来,一肚子的委屈、怨恨都没处撒。
相信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整天加班,我们该如何维护休息权呢?
加班是为了企业更好的发展,有些加班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我们也要有休息权,二者之间如何平衡?
相关人员指出,在我国,新《劳动法》出台后也规定,应该将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列入劳动合同中,工作1-10年者年休假为5天,10-20年者年休假为10天。企业要根据员工加班时间长短,严格执行加班费政策。或者可以参考计划经济时代,采用倒班制度,以保证员工休息。
然而,目前,在我国的劳动保障范畴内,尚不存在“过劳死”的概念,因此也无法获得相应的赔偿。而对于更多“过劳不死”的加班一族来说,目前的法律更是“爱莫能助”。
那么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到底该如何维权?首先调整好心态。在加班这件事上,不能光抱怨,政府、企业、员工各个方面应该一起努力,最终维护大家的休息权益。此外,在生活中也要自我调适,注意身体,劳逸结合。不能因为年轻身体好就玩命工作,在日常生活中,要多锻炼身体,参加一些体育运动,还可以在饮食上注意如何减轻压力、减少疲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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