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酮为无色、透明、易挥发的液体,具有刺激性水果香气味。水溶性极好,也可溶于醚、乙醇、氯仿及其他有机溶剂。在工业上,用途极为广泛,除作为常用的有机溶剂外,尚可作为原料及中间体等应用子油漆、橡胶、染料、塑料、人造丝、人造革、无烟火药、石油提炼及医药等工业。
在从事上述各项工业生产中,主要由于接触其蒸气而中毒,皮肤吸收中毒者甚少。
[毒理]
丙酮毒性低微,兔经口LD为5~10ml/kgo其蒸气吸入后,可进入血液而迅速分布全身,在体内大部分分解为乙酰醋酸和转变为糖原的三羧循环中间体。大部分被氧化为二氧化碳而经呼吸道排出,小部分可以不变形式由肺和肾排出。
当空气中浓度在0.01~0.22g/l时,对眼及呼吸道即有刺激作用。若丙酮液体溅入眼内,则可发生严重的结膜水肿及角膜损害。长时间在通风不良,特别是在丙酮浓度甚高的反应釜或储槽内工作,即可出现麻醉现象,严重者可有昏厥,甚至昏迷。多数人在接触低浓度丙酮蒸气后,可产生一定的耐受性;有人报告,在0.2%浓度中,工作15年,也未发现中毒现象。
液态丙酮经常反复接触皮肤,可因其脱脂作用,而引起轻度的红斑性皮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