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4日,陇东大地笼盖了一层薄薄的白雪,似乎在有意遮盖着“平安夜”的节日空气。
被人们称为“狼爸”的何喜龙在这一天走到了他人生的终点。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签发的死刑执行呼吁,对被告人何喜龙以打针要领执行了死刑。这个“狼爸”在经验了一场从勤劳善良的农夫到花费人性的“杀人狂”的蜕变后,走上他猖獗而残绝人性的人生末路。
何喜龙是镇原县马渠乡的普通农夫,在村民眼中,他是一个寡言少语,垂青家庭,怜妻惜子,很有责任感的“诚恳人”。
2011年深冬腊月,在外辛苦一年的何喜龙回家与妻儿团聚。在他的眼里,5岁的儿子和2岁的女儿是他在外辛劳奔忙的精力支撑。然而,这个在旁人眼中幸福优美的小家庭,却在这个年关走向破灭。
由于何喜龙与老婆李某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在何喜龙外出务工后,李某便常常在外家糊口。为了一家人过个团圆年,2011年1月21日,何喜龙赶往邻村岳父家接老婆回家。当天下午5时,何喜龙与老婆在步行回家的途中,再次产生了剧烈的争执。
凛冽的北风中,何喜龙回想起这几年本身辛苦为家操劳,老婆却并不领略他时,禁不住开始质问老婆,没想到老婆竟寸步不让。燃起了肝火的何喜龙抓住老婆的胳膊用力一推,将她推向了20多米的深沟。之后,何喜龙沿便道来到沟底,见老婆仰面躺在雪地上,口鼻流血,但尚有呼吸,恶向胆边生的他,竟伸出铁钳般的左手掐住老婆的脖子,直到老婆遏制呼吸。
独自回抵家中的何喜龙又发生了杀子然后自杀的想法。他将两个孩子带到了自家的玉米地里,先后掐死了本身的一双子女。此时,万念俱灰的何喜龙诡计自杀,却未乐成。在之后司法构造的审讯中,何喜龙对作案事实招供不讳。
2012年7月19日,经法庭主持调整,被告人何喜龙当庭抵偿李某怙恃亲各项经济损失19620元。2013年8月29日,庆阳中院作出一审讯断,以存心杀人罪判处被告人何喜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何喜龙自感罪孽深重,暗示认罪吃法,放弃上诉。何喜龙存心犯科剥夺老婆、儿子、女儿的生命,致三人灭亡,其行为已组成存心杀人罪。此案虽系婚姻家庭抵牾激发,何喜龙自己也具有自首情节,但从何喜龙作案后,曾举办自杀等行为来看,其归案的念头并非真诚悔罪,团结其犯有极其严重的罪行,法庭认为对其自首情节不该从轻惩罚;何喜龙虽抵偿被害人李某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体谅,但他杀害亲生子女的行为为社会所无法容忍,为法令所无法宽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