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正式对外发布,提出“注册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积极促进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
廖新波对此表示,“多点执业”有利于公立医院医生的流动。如果这些医生流向民营医院,将有利于解决民营医院的人才问题,同时也将撬动人事制度、职称制度、福利制度等多方面的改革。“在这种‘社会人’的状态下,如果公立医院或者事业单位严格按照规定,从社会公开招聘人才,这样的‘公开’就意味着提出公开的条件、待遇、岗位、任务等,而医生在一种社会的自由状态下,自然会选择待遇好的、能体现自身价值的执业地点。”
廖新波进一步指出,医生多点执业在全国推广的前提是体制、机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率先启动,只有改变上述三个方面的现有制度,医生多点执业才能有新的进展。
此外,多点执业的实施还需辅之以支付制度的改革,将单病种付费与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类付费相结合,将医院服务费与医生服务费分开支付。这样,医生的服务付费就可以根据执业能力和年资等来计算,而检查和药品收费则与医生无关,更不可能作为创收手段。进而,民营医院就可以发挥非医疗性服务和人性化服务等优势,给民营医院发展提供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