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者遭二次碾压死亡,撞人司机因未放警告标志被判刑两年
发生交通事故时,应该及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放置警告标志,提醒后来的车辆注意避让,以免造成二次事故。因为没有做到这一点,邛崃的90后小伙子因此酿成了大祸。
2013年4月27日晚上10点左右,黄帅(化名)在国道108线由邛崃市往名山县方向行驶,到达某酒厂附近时,把一名横穿马路的行人撞伤在地。而后,他没对受害者进行抢救,也未放置警告标志。几分钟后,同方向的另一辆车直接从受害者身上碾过,致受害者当场死亡。近日,邛崃市人民法院对事故进行判决,黄帅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而后一辆车的驾驶员毛小明(化名)因交通肇事被判决有期徒刑10个月。
目击者:醉驾撞倒行人 未作警告酿悲剧
市民余贵是这一次事故的目击者。2013年4月27日晚上10点左右,他正在国道108线旁玩耍。突然听到“砰”的一声巨响,一辆由邛崃向名山县方向行驶的白色轿车撞上了一名横穿马路的行人。
余贵介绍,当时轿车猛打方向,可能是来不及了,行人被顶在引擎盖上后,滚到了马路中间,而车辆撞上了绿化带停了下来。受伤的行人仰躺在快车道上,痛苦地呻吟着,手脚还在动弹,想爬但一直爬不起来。
正在这时,司机从车上下来,摇摇晃晃地走到余贵身边,想要借电话。闻到司机身上有酒味,余贵没有把电话借给他,而是当即打了110报警,随后,又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余贵说,他自己站在路边提醒过往车辆注意避让,而司机却站在一旁不知所措。
大概过了五六分钟后,一辆红色轿车突然从出事车辆的后面飞快驶过。余贵清晰地看到,车辆的车轮直接碾压到伤者的头部,伤者当场死亡。眼睁睁地看着伤者由挣扎到死去,余贵一下子傻了眼。紧接着,他又看见三辆车陆续从死者的尸体上碾过。这时,现场已经惨不忍睹。
随后,警方赶到了现场。经过检测,司机黄帅的酒精含量达到了85.6mg/100ml,属于醉驾。警方当场把黄帅控制。
撞人司机:当时我懵了 没去摆放警告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