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业内人士看来,在我国乳业快速发展时期,乳制品的标识问题没有及时跟上,在2010年国家食品安全法明确对乳制品标识有新规定后,企业对产品标识虽然比以往重视了,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企业在获得商业利益的同时,也要对消费者负责,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
"打假红人"抓乳企标识漏洞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职业打假人叶光欲将蒙牛等多家乳企告上法庭,理由是这些企业把"调制乳"当做"牛奶"卖,涉嫌欺骗消费者.
对于叶光针对蒙牛把"调制乳"当做"牛奶"出售一事,蒙牛方面对外回应称:"公司的调制乳产品均在产品包装上有明确标识;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自7月份开始,我们已经对相关产品的包装陆续进行了强化调制乳标识的改进,短期内在市场上尚有一些新旧包装共存的现象."
另外,蒙牛集团人士对媒体表示,"食物标准名称"不同于"食物名称","食物标准名称"是指食物制造时所预知的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的名称,而"食物名称"是指某食物的一个或几个名称,两者概念也不同.该人士承认,调制乳就是"新养道珍养牛奶""奶特牌香蕉牛奶"和"奶特牌香草口味牛奶"的标准名称,而不是食物的名称.
而在叶光看来,司法规定一种食物只能有一个国家标准,且是强制性标准.一种食物不能制造时用一个标准、包装上的标注标签又用另一个标准."蒙牛的上述三款产品实际上是以调制乳国家标准制造的产品,却采取牛奶国家标准标注标签."
蒙牛市场部的相关人士还表示,调制乳和纯牛奶都是牛奶产品大家庭中的一员,区别就在于调制乳添加了营养物质,或为口感好而添加特色风味.
本报记者走访超市发现,蒙牛等乳企生产的盒装乳制品,除了纯牛奶外,其它有添加其它成分的奶,在产品分类栏目中标为"全脂调制乳",采用的标准是GB25191,而产品正面则标有某某奶.这也是打假人叶光质疑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