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毒的诊断过程与一般疾病的诊断相同。但除了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及实验室检查等资料外,往往尚需进行中毒的现场或生产环境的调查。从临床角度看,有的,中毒如某些急性工业毒物中毒、农药中毒等,其中毒史是蒲楚的,此时临床医师的责任,主要着重在进一步明确病人是单一毒物中毒、还是复合性中毒,并估计中毒的程度,以便给予及时的、适当的治疗。
但是,另一种情况是在患者就诊时,只有一些可疑中毒的临床表现,而不知真实的病因,如某些服药者或误食毒物而中毒者即是如此。对可疑慢性中毒的诊断则更为困难。因慢性中毒者,一般发病缓慢,缺乏特异的临床表现,易与其他非中毒性慢性疾病相混淆,如不少慢性工业毒物中毒,因常表现有神经衰弱综合征而被误诊为功能性疾病。
因此,中毒的诊断有时是很复杂困难的,需要临床医师具备广泛的有关中毒的临床知识与经验,并依次进行详细的检查与周密的分析,配合一定的实验室检查和必要的现场调查,综合各方面的材料,才有可能得出正确的诊断。
另外,因生产原因,接触生产性毒物而引起的中毒,属于职业病范围。对这类职业中毒患者的诊断,不仅仅是个别中毒者的诊断、治疗问题,而是涉及到中毒的发生原因、生产工艺流程的合理设置、劳动防护及患者的事后处理、劳动安排等各方面。故对职业中毒的诊断,更应慎重对待,必须通过严密现场调查。诊断时不能凭临床印象,要有明确的客观依据。通常采取生产部门的领导、生产工人的代表和医务人员组戍三结合小组,共同讨论决定。有的地区卫生领导部门还专门成立诊断小组来统一判定是否属职业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