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市民徐女士来电反映前不久她一岁多的儿子在吃火腿肠时,吃到一半发现里面有一个绿豆粒大的黑色异物,从外形来看很像一颗“老鼠屎”。
11月19日,徐女士带着儿子回临朐老家,中午她在镇上一家金锣冷鲜肉专卖店里买了一包十根装的“加钙金锣王”火腿肠。徐女士说,下午开车从老家离开的路上,她把火腿肠递给儿子吃,吃到一半后,徐女士打算给他剥剥皮,没想到正巧看见儿子咬到的火腿肠横切面上有一个黑色的异物,大小跟绿豆粒差不多。“我感觉特别像一颗老鼠屎,它周围的火腿肠都被染得变了颜色。”徐女士说,她赶紧把儿子嘴里的火腿肠都抠了出来。
当天晚上回家后,徐女士的儿子就开始拉肚子。“大概凌晨三点左右吧,儿子突然醒来拉肚子,还吐了一次。”徐女士说,她当时没想到与火腿肠有关系,直到她的家人提醒她是不是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她才想起那根火腿肠。天亮后,她赶紧带儿子到医院化验大便,化验结果显示粪便里有炎症,医生表示,出现这种情况很有可能是孩子吃凉了或者吃了不干净的东西。随后徐女士拨通了金锣公司的热线反映这个情况。潍坊地区的一位田姓业务员联系到徐女士,表示会向公司领导请示赔偿方案,让她先专心给孩子治病。
徐女士说,儿子拉肚子七八天,好了两天,又开始拉,还发烧到39度多,又到医院检查,医生说孩子的粪便里依然有炎症,同时他体内的白细胞所有降低。“我把孩子带回家,整夜给他擦酒精,高烧才退下来。”徐女士说,这次生病给孩子的身体造成了很大影响,所以她找到金锣公司的业务员田先生要求公司方面赔偿5000元。“业务员表示,只能赔偿孩子的检查、化验和药品费用,以及火腿肠10倍价格赔偿,这些钱加起来不过三百元左右。”
记者电话联系了业务员田先生,他表示公司已经同意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按照10倍价格赔偿徐女士,同时还承担孩子的就医费用。“徐女士说,5000元的赔偿金是她从网上看到的,有此类的例子。”田先生认为徐女士应该提供医院相关证明,证明孩子的腹泻是由火腿肠引起的,至于具体如何赔偿还得跟公司再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