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阎先生拿着涉案产品到庭应诉摄/法制晚报记者。
消费者起诉索赔 本报记者发现多家知名超市商品产地、生产日期标识不符 业内人士揭秘产品标注不规范 可能是走私货或假货 超市负有核实责任
沃尔玛超市销售的韩国海苔,中文标签注明生产日期为2012年12月5日,但韩文标识显示,这天是海苔的过期日。消费者认为沃尔玛超市构成欺诈,起诉要求十倍赔偿。今天上午,朝阳法院审理了此案。
业内人士告诉《法制晚报》记者,超市企业对进口食品标识有核实责任,不尽责系因超市居于强势地位,出事就让供货商埋单,自身没有核实尽责的动力。
起诉维权“欺负”人不懂韩语 到期日当生产日
阎先生诉称,2013年8月,他在沃尔玛建国路店以每包19.8元的价格购买了16包产地韩国的海苔,海苔中文标签上均注明生产日期为2012年12月5日,保质期1年。
但他食用后发现口味不对,感觉有些变质。他请懂韩语的朋友仔细查看了原包装发现,根据包装上印着的韩文,2012年12月5日是海苔的到期日期,根本不是生产日期。
于是,他起诉沃尔玛超市销售过期食品,要求法院根据食品安全法,判决被告作出十倍赔偿,即返还购物款316.8元,赔偿3168元。
海苔中文标签显示的生产日期,是韩文标识的到期日。
庭审现场海苔吃出哈喇味当时就吐了
“刚买到手的时候,还想着韩国的海苔会好吃一点,食品安全能够放心一点。”阎先生称,但没想到,自己尝了一袋海苔之后,发现有股子哈喇味道。他说:“味道太恶心了,当时就吐出来了。”
之后,阎先生又仔细看了一遍包装袋,有韩文和中文印着的生产日期,中文显示,阎先生所食的海苔并未过期。
“幸亏我长了一个心眼,叫懂韩语的人检查了一下包装,原来到期日期被他们翻印成生产日期,这不是坑老百姓么。”
阎先生说,此后他分别购买了北京所有沃尔玛超市内销售的同品牌同批次的海苔,并起诉多家沃尔玛超市,“我有能力分辨不代表其他老百姓能够分辨。”阎先生称自己要替消费者们维权。
沃尔玛承认海苔标签确实存在问题
法庭上,沃尔玛超市代理人承认,确实存在这一批自销进口海苔标签有问题的情况,但产品均是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检验检疫的。
“我们承认在标签问题存在过错,生产方把生产日期与保质期时间印刷错了。”该人说。
超市代理人介绍,超市在与韩国公司签订合同后,韩国公司再提供包装标识等相关文件,经过中国检验检疫局的审核要求,合格后就让韩国方面生产,然后运到中国港口,再由检验检疫局检验产品商标,包括中文标识,以及产品质量。“我们的产品是通过检验的。”
相关案件“中国”写成PRC当丹麦货卖
这起超市消费纠纷案,与上周五审理的另一起案件如出一辙。
2012年4月23日,阎先生在国贸商城地下二层的华润Ole’超市,购买了7595元的家居用品,包括红酒助酒器、酒瓶温度计、卷轴酒架等共15件。这些商品的中文标签均注明:产地丹麦。
Ole’是华润集团的高端超市,所售商品多为进口,价格比普通超市商品贵很多。
记者看到,阎先生购买的这批商品,单价从200多元到600多元不等。
阎先生告诉记者,这些产品均为丹麦品牌menu,中文标签上写的产地为丹麦,英文说明写的却是MADEINPRC。
PRC,是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的缩写,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于是,阎先生以华润超市欺诈消费者为由将其告上法院,要求退还购物款7595元,赔偿75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