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7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对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送检的深圳康泰公司2个批次乙肝疫苗进行检验。该2个批次样品别离来自湖南省衡山县疾控中心(批号C201207090)、湖南省常宁市疾控中心(批号C201207090)、湖南省汉寿县疾控中心(批号C201207088)、湖南省衡山县白果中心卫生院(批号C201207090)和湖南省常宁市荫田镇中心卫生院(批号C201207090),合计956支。其中对衡山县、常宁市和汉寿县疾控中心收罗的样品进行了全部项目的检验,包罗:鉴别试验、外观、装量、pH值、铝含量、体外相对效力测定、无菌检查、异常毒性检查、细菌内毒素检查;因衡山县白果中心卫生院和常宁市荫田镇中心卫生院库存样品量不敷,收罗的样品进行了安详性项目检查,包罗:鉴别试验、无菌检查、异常毒性检查、细菌内毒素检查。检验成果显示,该2批次样品均切合企业注册标准和国家药典标准。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对上述2个批次样品检查成果与同批次产物批签发时成果比拟,各项指标没有明显变革,检验成果与批签发成果一致,说明产物质量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