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是退休异地安置和长期异地居住的;二是因疾病治疗需要转到参保市(州)以外就医的;三是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离开参保地或居住地期间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要就地急诊抢救的。
8、退休异地安置、长期异地居住怎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答: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相关身份证明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经审核同意可登记备案。登记备案信息作为参保地经办机构判断是否享受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待遇的基础信息。
9、跨市州转诊转院登记备案如何处理?
答:因参保地医疗条件有限,需要转到其他市(州)治疗的参保人员,应当按照参保地医保经办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办理了转诊转院手续的参保人员只能在备案转入的医院住院治疗。
10、探亲、旅游、出差、外伤等在异地突发急症抢救住院的怎样办理登记备案?
答:参保人员在省内其他市(州)因急诊抢救入院和外伤入院的,可在办理出院结算前,以电话、传真、医院网络等方式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同时提交就医医疗机构名称、入院诊断、门诊抢救病历等资料,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同意并登记备案信息后,可即时结算医疗费用。
11、办理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又需要回参保地住院怎么办?